近日,河南省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要求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部分主要指标:COD≤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0个/L)。详情如下: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各项指标的函》已收悉,经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和相关专家咨询、研究讨论后,将相关事宜回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州市2020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新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2020年要达到III类水质(部分主要指标:COD≤20mg/L,氨氮≤1.0mg/L,总磷≤0.2mg/L,总氮≤1.0mg/L,类大肠菌群≤10000个/L)。
我市河流主要水体来源为污水处理厂尾水和自然降水,为保障我市国控、市控断面和建成区内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请贵单位督促各污水处理厂通过完善工艺、实施提标治理建设尾水治理工程等措施,使各污水处理厂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新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