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中隔离场所污水需消毒后再排放

   日期:2020-07-02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1976     评论:0    
核心提示:  近日,《医务人员传染病个人防护技术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

  近日,《医务人员传染病个人防护技术规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第2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4项北京市地方标准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将一直持续到7月29日。

  无通风条件建筑应停运空调

  疫情期间,中央空调到底能不能开?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防控下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要求的提高,此次征求意见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特别增加了呼吸道传染病期间的防控要求。

  比如,在疫情常态防控期,空调通风系统的送(回)风过滤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必要时更换。空调区内人员密度高、流量大和人员健康状况复杂的,全空气系统空调机组过滤器,应每周消毒不少于2次;空气-水系统和多联机的滤网等部件,宜每月消毒1次。而如果是处于疫情暴发期,则需加强建筑物内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均应按最大新风量模式运行;空调区既无外窗,又无机械通风的公共建筑物,其空调应停运。

  不宜对室外环境大规模消毒

  消毒作为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方法,是控制传染病流行的重要手段。此次征求意见的《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控消毒技术规范》系列标准从消毒原则、消毒方法、重点消毒对象、消毒频次、环境清洁措施要求、消毒效果评价等方面,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学校、公共场所、会议场所、救护车辆等重点领域消毒工作加以规范。

  按照正在征求意见的规范,消毒应根据风险等级和消毒要求进行,防止过度消毒。原则上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使用化学消毒剂对空气进行消毒。

  由于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经呼吸道飞沫或气溶胶传播,也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因此重点消毒对象主要是空气、各类环境物体表面和手。以室内空气消毒为例,应以自然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不应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在外界温度适宜、空气质量较好的条件下,应持续开窗通风。对于无法通风或通风不良的室内空气宜采用机械通风,也可使用空气消毒机。

  集中隔离场所消毒有规范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怎么消毒?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污水、粪便甚至垃圾会不会“外流”?记者注意到,正在征求意见的规范提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进行消毒处理。如果没有独立化粪池,则用专门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再排放。垃圾临时存放点每日消毒1至2次。床单、被套、枕套、毛巾等纺织用品,应一人一换一消毒。就算是快递,外包装也要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15至30分钟,由工作人员统一接收后交给医学观察人员。

  正在征求意见的《医务人员传染病个人防护技术规范》,结合近年来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突发新发传染病疫情处置经验,提出将采取“低、中、高、极高”由低至高的四类防护等级,并根据防护等级选择相应的防护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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