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天津经开区在征求行业专家、区内企业、节能环保专业机构建议并借鉴其他地区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区内节能减排、绿色发展工作的实际需求,编制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暂行办法涵盖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补贴大类,涉及补贴项目30项。与原节能环保扶持政策相比,增加了对加氢站、绿色发展项目、建筑节能、部分类别大气污染治理、污染物协议减排、重污染天气减排、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项目的补贴,取消了LED照明、示范工程、再生水管网项目等工程类项目补贴以及部分奖励类补贴,同时对部分条款的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为配合暂行办法的实施,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1亿元。
据介绍,暂行办法将为天津经开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