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地处华北平原,三地山水相连,错综复杂的海河流域水系将彼此紧密联结。然而,多年来,海河流域以全国1.3%的有限水资源量承载着全国10%的人口,以及京津冀等26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水,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生态环境有着显著的跨区域特点,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最有条件和基础率先取得突破;同时,安全的水资源和水环境也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因此,加快建立京津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应成为支撑三地协同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
现状:三地水资源和水污染问题突出
海河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95亿立方米,承载着大量人口和工农业的用水需求。近年来,虽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开通为京津冀地区增加了水资源量,但仍不能满足区域发展需要。相关调查显示,京津冀对海河流域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98%,流域天然地表径流较少,生态基流难以保障,部分主要河段出现季节性断流,河道自净能力差;加之流域内产业结构偏重,人口密度大,产生的大量生产生活污水虽得到有效处置,但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超水体纳污能力,水污染问题依然严重。
近年来,京津冀在区域水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一些协同措施:
一是建立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国家有关部委牵头成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三地签署了《京津冀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发布《京津冀重点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水污染防治联合督导检查和渔政联合执法行动,进行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演练。
二是实施流域协同治理。三地签署了《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率先突破合作框架协议》,针对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问题制定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六河五湖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旨在共同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三是推进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等部委的指导下,京冀建立了密云水库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机制,津冀签订了《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补偿资金主要支持上游河北张承地区开展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及水资源保护等工作,清除了密云水库上游、引滦用水主要污染源,有效保障了密云、潘家口两大重要水源地安全。
原因:污染防治碎片化+资源保护条块化
尽管在重点区域水污染协同治理上达成共识,但在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上,京津冀仍存在水污染防治碎片化和水资源保护条块化的问题,河流整体治理成效尚未明显显现。
《2018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18年海河流域为中度污染,Ⅲ类及以上断面占46.3%,比全国低28个百分点;劣Ⅴ类占20.0%,比全国高13.1个百分点。水质状况整体不如长江、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
究其原因,京津冀目前缺乏类似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这样的高层次统筹协调,导致三地水污染防治协同组织的约束力不够强,协同治理合力有待提高。京冀、津冀虽在流域局部开展了水污染协同治理,但尚未形成以海河全流域水系为单元的京津冀一体化协作治理模式。
调查显示,三地水环境监测点位多集中在建成区和行政交界,而对农村地区和支流水系的监测点位相对不足,相关部门间协同合作薄弱,没有形成完备的全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水的污染来源复杂,具有污染物多样性、隐蔽性、积累性及难收集的特点。目前,京津冀水污染源解析不够透彻,规划、技术、标准等不统一,水污染治理投入和成效参差不齐。
此外,按照行政区划实施属地水质达标责任考核,没有建立以流域水系为单元的一体化考核机制,治理效果多体现为暂时性、局部性成效,流域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空间还很大。
对策:建立水资源保护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京津冀协同保护、治理水资源问题,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笔者建议,以政府为主导,激活市场配置力量,构建更高效的京津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统筹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涝灾害防范,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水空间、水资源、水环境和水功能禀赋相适应、相协调,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