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3日,合资公司“南京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长江环境”)正式设立。
南京市城建集团所属南京环境集团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组建以市场运作为导向的合资公司“南京长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环境集团认缴出资6亿元,占比60%。
长江环境公司的设立,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长江大保护”的任务要求,也是推动南京市政府与三峡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落地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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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环境的设立既是巩固环境集团环境治理主体地位的重大机遇,又是推动环境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集团选择与长江环保集团的合作,更有助于进一步拓展长江大保护业务范围。
之后,双方将发挥双方优势,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管理模式创新和核心产品打造,积极培育与发展新兴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