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湖北省近日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标到2020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全面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到2021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各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在2018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0mg/L以上。
《方案》分为9个重点任务。在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方面,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在强化污水接入管网管理方面,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凡向城镇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要向所在区域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在建设资金保障上,《方案》提出,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积极争取中央项目和资金支持。整合相关资金,统筹用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设施建设。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各市、县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本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与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落实资金,确保资金投入与行动任务相匹配。对符合条件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按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