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5亿元 广东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

   日期:2020-04-26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凡整理     浏览:1791     评论:0    
核心提示:4月26日,中国水网了解到,广东省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正式发布,广东省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开启。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9488.78...

4月26日,中国水网了解到,广东省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正式发布,广东省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PPP项目开启。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69488.7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6560.8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6972.25 万元,工程预备费 2778.30 万元、建设期利息 2996.3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81.00 万元。项目最终投资规模以政府财政部门审核的决算为准。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2年建设期),项目新建内容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包括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等 8 个乡镇镇区及农村, 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等 6 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运营,以及海城镇、平东镇、黄羌镇已建或在建共 22 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运营,总服务常住人口约 30 万人。

海丰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县捆绑 PPP 项目包含城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1)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内容

1)城镇部分: 新建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等 8 座镇区污水处理厂,拟建设总规模5500吨/天,配套污水干管(DN300-DN800)不少于33.8km,污水支管不少于19.8km,服务总常住人口约4万人。

表 1-1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内容

2)农村部分: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联安镇、大湖镇、陶河镇、平东镇、黄羌镇、赤坑镇、黄羌林场、梅陇农场农村部分合计新建621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拟建设总规模17125吨/天,服务农村总常住人口约25.53万人。

表 1-2 本项目新建农村设施点数量汇总表

表 1-3 本项目海丰县各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计表

(2)委托运营内容

1)城镇部分: ①黄羌镇已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400-DN800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约1.8km;②黄羌林场已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1000钢筋混凝土管),总长度约 5.23km。

2)农村部分:①海城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5座(服务温厝村、顾莲峙村、柑洲坑村、田畔村、建祖、建一、建二、长一村、长二村、红勤村、熟皮寮村、南社村、马鞍山村、大水坑村、双桂村、新埔村、大湖村等17条自然村),服务常住人口5523人;②平东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座(服务双墩村、莲塘尾、大塘尾、新塘村、大溪头村等5条自然村) ,服务常住人口3222人;③黄羌镇有已建或在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座(服务鱼仔湖、大坝、圳寨、井头、罗屯、石头坪、田心、围寨、坪岭等9条自然村) ,服务常住人口6200人。

3、项目产出标准和要求

(1)总体要求

1)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8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旱季无污水外泄入河,地面无污水聚集、横流。

(2)排放标准

1)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2)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符合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

3)政府方委托运营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

(3)排水体制

1)镇区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以分流制为主,根据现状情况因地制宜敷设截污管网,原排水沟(渠)改建为雨水沟(渠),有条件镇区可同步建设雨水排水系统。已有合流排水渠区域,可进行截污,并对影响环境的渠段进行改造;

2)农村以分流制污水收集为主,从每户化粪池接出污水管道,未建设化粪池的需与污水支管同步建设化粪池;已建无山泉水、溪水等进入的合流排水管道的农村,可采用截污的方式收集污水,并对影响环境的渠段进行改造;

3)旱季污水全收集,无污水横流。

(4)管道设计要求

1)污水管管径的确定应考虑远期规划和现状污水收集情况;

2)地下干管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50年,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5)工艺设计要求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生态型公园式,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见污水,无臭味,必要时仅允许用电器及数据仪表的电表仪器间外露设计;

2)根据设计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要求,所选污水处理工艺力求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定可靠、高效节能、经济合理,确保污水处理效果,减少工程投资及日常运行费用;

3)污水处理设施总平面布置力求在便于施工、便于安装和便于维修的前提下,使各处理构筑物尽量集中,节约用地,扩大绿化面积,并留有发展余地,原则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占地以不超过2.0m2/(m3/d)标准设计。

(6)设备及材料要求

1)相关设备和器材须采用符合相关设计和质量要求的产品,确定设备可靠性及有效性,减少日常维护检修工作量;

2)排水管渠的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质量标准要求,以保证正常的排水功能。

(7)污水进水浓度要求

1)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捆绑建设的镇区污水厂旱季进厂污水COD须达140mg/L以上,全年进厂污水COD平均浓度不低于 120mg/L;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2)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旱季污水收集浓度须达120mg/L以上,年平均污水收集浓度不低于90 mg/L。

(8)运行管理要求

1)采用现代化手段,实现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化监控和管理,实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无人值守;

2)定期检查污水收集管道及各类污水检查井,清理淤积物,及时修补已损坏和疏通已堵塞的管道,保证过流通畅;

3)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转,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理;

(4)出现污水外溢或污水横流现象应及时处理。

(9)进出水水质标准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出水水质标准

表 1-4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

(单位:mg/L)

表1-5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参数表

(单位:mg/L)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参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进水水质设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标准广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44/2208-2019)。其中:出水排入环境功能明确的水体,执行表1-6中的一级标准;处理规模 20 m3/d 及以上的设施出水排入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执行表1-6中的二级标准;处理规模小于20 m3/d 的设施出水排入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水体,执行表1-6 中的三级标准。

表1-6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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