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近日公布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详情如下: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为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京发〔2018〕16号),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规划政策研究
研究分析“十四五”时期相关领域工作形势,加强与市相关部门、重点企业沟通配合,高质量做好“十四五”时期节能降耗、能源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建设等相关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起草、衔接论证等工作。
二、深入推动节能降耗
落实“三级双控”节能管理工作机制,制定2020年度节能重点工作计划,结合未来发展重点、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统筹设置“三级双控”目标。推动一批地方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标准修订。对部分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监察。以节能量为导向继续推动节能改造工程,加大余热余压利用、绿色智慧照明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挖掘力度。组织制定节能潜力评估和节能量审查核证标准并开展平台建设。制定印发年度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目录。
三、持续推动能源清洁发展
研究制定并以市能源办名义印发《北京市2020年能源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能源建设发展、运行保障、资源节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大力支持光伏、热泵规模化发展,以北京城市副中心、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未来科学城等新建重点功能区为重点,落实规划和指标要求,研究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绿心起步区地源热泵系统等一批新能源高端示范项目实施。继续推动农村地区煤改地源热泵项目,进一步提升供暖清洁化程度。
四、协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
印发实施《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落实方案》,推进创新高地和应用示范区建设。优化完善北京市节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各类支持政策。发布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组织60家单位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示范意义的清洁生产中高费项目。
五、营造绿色生活氛围
做好居民节能行为引导,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推进一批中小学生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教育实践基地改造,办好节能宣传周,继续开展“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活动,加大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实施力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积极营造节能降耗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深入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统筹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重点任务计划和结对协作重点实事,重点在加大关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力度、生态富民和绿色产业发展等方面谋划推动一批具体任务和支撑项目,推进生态涵养区与平原区结对协作精准化、日常化,不断提高协作成效,进一步夯实生态涵养区生态本底,增强绿色发展基础。
七、推进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需求,推动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二期、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成投入运行,启动机动车排放实验室三期建设,促进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