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日,从山东省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传来消息,烟台市正式印发实施《烟台市水污染防治“三联”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全市各级生态环境和排水主管部门将实行“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以“三联”促进重点河流水质和城市建成区管网双管控,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重点纳管排污单位出水达标排放,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方案提出,将通过建立各类水质污染问题通报机制、监测和信访信息共享机制,推进污水联防联治。建立河流管网信息通报机制。围绕大沽夹河、五龙河、大沽河、黄水河、泳汶河、平畅河、沁水河、辛安河、龙山河、界河、东村河、黄垒河、小沽河等重点河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共享河流监控断面设置信息,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辖区河道周边管网溢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当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各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强化有关河流断面上游河道周边管网日常巡查管护,接到溢流信息迅速组织整治;各县市区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城市管网图及有关信息,管网改造、泵站维修、开闸放水及发现管网破损污水溢流,立即将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有关信息开展断面水质影响预判、进行加密监测,监测和预判分析结果通报有关排水主管部门,排水主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不影响河流断面水质。
建立纳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有关信息共享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共享污水处理厂及纳管企业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日常人工监测、信访投诉信息,为各级排水主管部门加强城镇污水监管工作提供参考信息;各级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各泵站、纳管企业预处理、污水处理厂监测信息及有关信访投诉信息,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企业监管提供参考信息。
联控方面,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水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超标问题,围绕纳管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进污水联控联治。
在监管方面,生态环境部门、排水主管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和管辖范围,依据排水户上缴水费、排水管网许可、日常检查排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等资料,分别建立重点纳管企业清单,并适时进行动态更新。发现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超标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情况,排水主管部门依据各区域泵站水质变化趋势,结合企业清单确定超标区域及排水大户;生态环境部门结合主要超标污染因子及重点排污单位区域行业分布,确定重点排查方向。两部门联合分析,精准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污水联动联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