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日期:2020-04-10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2169     评论:0    
核心提示:一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分红 0.8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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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上海环境于 2017 年 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国内固废行业起步最早的专 业环保企业之一,本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公司始终致力于在国内快速增长的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城市污水处理处置领域,提供高效率、高标准、高技术的一 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以生活垃圾市政污水为核心主业,同时聚焦危废医废、土壤修复、市政污泥、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4个新兴业务领域,从规划、设计、咨询、研发、监测、监管、投资、建设、运营、工程总承包等全方位、全过程为城市管理者提供解决方案。

1、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发电,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 27 个,主要分布在上海、成都、青岛、威海、漳州、南京、洛阳、太原等地。

(2)生活垃圾填埋,指对生活垃圾进行卫生填埋处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共 5 个,分布在上海、奉化、新昌、蒙城等地。

(3)生活垃圾中转,指将收集的垃圾进行压缩等预处理,并转移到大型运输车辆,再运输至后续垃圾转运设施或处理设施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生活垃圾中转站共 6 个,均位于上海。

2、市政污水

市政污水处理,指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共 4 个,因污水处理功能调整,另有受托运营项目 3 个,分布在上海、成都两地。

(二)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 BOT、PPP、TOT 等模式开展主营业务。BOT 模式是 PPP 模式的的一种,在项目初期需投入大笔资金以完成项目建设,后续通过特许经营期的运营获得收入,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收益。TOT 模式是与业主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为业主提供投资、建设和运营等服务,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投资运营的主体,按照处理量和约定的价格收取处理服务费用,取得运营管理业务收入。公司已形成标准化的项目开发模式,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项目取得

公司向地方政府递交标书。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报价、技术方案、投资商资本规模和经营业绩等各种因素,并就项目建设运营的具体细节、处置费定价等商业条款进行谈判,选定最合适的投资商。公司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实现项目的可靠运行,在项目投资环节具有显著优势。中标后,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署草签文本,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协议,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后续建设、运营。

2、 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环节阶段涉及大规模资金投入,除了进行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调试、试生产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外,还需完成环保方面的审批,主要包括向主管部门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批复、申报试运营并获得通过、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获得通过等。公司具有全产业链一体化的运作优势,在项目建设的主要业务环节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与具备专业资质的工程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工程建设服务商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能提供高效的项目建设服务,并可合理安排建设工期,提高项目建设速度。当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设施安装完毕后,公司参与整套系统的调试及试运行,结合调试结果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确保整套系统的处理能力和污染控制能力等各项运行技术指标满足测试要求,达到使用状态并完成初步验收;收到初步验收合格证后,经过一段时间稳定性运营,按相关规定对项目的运营质量进行测试并完成最终验收。

3、 项目运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BOT 协议业主方按协议规定向项目公司交付垃圾,项目公司通过垃圾焚烧获得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上网电价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 BOT 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项目运营产生的上网电力由电力部门全额收购,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电价补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对 BOT 协议业主方按规定交付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并收取垃圾处置费。运营期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产业政策调整、物价指数等变化使公司的生产成本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可按照 BOT 协议约定相应调整垃圾处置费。城市生活垃圾中转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根据 BOT 协议约定负责将运输至中转站的垃圾压缩转 运至指定场所并收取中转运输费。运营期间,亦可根据物价等因素按 BOT 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垃圾处置费。市政污水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按照污水处理量和约定的水价收取水处理服务费用,取得污水运营管理的业务收入。运营期间,可根据 BOT 协议约定的调价机制调整水价。特许经营权到期后,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续约,如未续约,公司将项目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及配套资产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4、 盈利模式

对于 BOT 项目,主要通过补贴费取得收入、实现盈利;焚烧发电项目另通过发电上网取得售电收入;部分填埋项目另有沼气发电收入。根据 2012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2]801 号),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2006 年 1 月 1 日后核准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垃圾贴费采用“按月(季)结算,年底清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即次月(季)结算上月(季)处理费,当日均处理量低于最低年日均处理量时,按最低日均处理量结算;当日均处理量高于最低年日均处理量时,按实结算;满一个服务年度后的第一个月对上年处理量进行汇总清算,结算上年度营运费用,多退少补。

(三)行业情况

1、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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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标准要求越来越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已成为城镇污水治理行业发展的重要需求。据此,公司将积极构建“云”数据库,实时掌握管网建设、运营、养护的定额数据,实现单个独立污水厂运营管理模式向“片区运营+厂网一体化”模式转变,提高精细化运营管控能力。

(2)行业特征 市政污水处理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如果细分行业的投资决策、招投标、支付账款等流程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安排,则会使水处理行业表现出某些季节性特 征。随着我国水资源紧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发展战略的角度将不断加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支持,预计行业投资仍将稳定增长。污水处理行业客户可分为工业和市政两类,我国工业重心偏向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的需求也较大;市政行业对水处理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人口聚集区的污水处理需求较大。

(3)上下游情况 行业产业链如下图: 行业的前端包括原水收集与制造(水利工程)、自来水的生产、供水;后端包括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及污水排放等。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处于行业产业链后端。行业上游主要包括相关设备制造和电力供应等行业。下游主要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 BOT协议签订部门即特许机关。污水处理项目公司向特许机关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收取处理费。上游设备制造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其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污水处理行业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将带动设备、电力等需求的增长,促进上游企业发展。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污水处理需求日益增长,预计未来下游需求将随经济发展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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