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州市河长办获悉,《广州市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近日印发,提出加强河长办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河湖警长制实施、推进河涌、暗渠两岸违法建设整治等24项重点任务,今年全市河湖要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
2020年是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战决胜之年,《要点》提出了今年广州全市河湖工作的目标:要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推动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和永续利用。
要点一:确保河长制工作长期有效运行 加快推进河湖警长制实施
《要点》明确,要将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源头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等几大方面作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
加强河长办机构和队伍建设。贯彻省全面推动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尽快推动落实河长办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各级河长办的力量配备。在区、街道河长办设置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长期有效运行;将借调人员的抽调时间由1年延至2年,减轻人员频繁轮换对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加快推进河湖警长制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实“河湖警长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河长和河湖警长的无缝对接,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发挥公安机关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生态工作中的作用,为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驾护航。
要点二:推进河涌、暗渠两岸违法建设整治
推进河涌、暗渠两岸违法建设整治。将涉水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深入排查河涌及一二级支涌两岸6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逐一摸清权属单位,理清违建数量,提出整改措施,建立管理台账。对于有产权(含产权不全)但影响污水管网铺设或河道行洪的建构筑物,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扩大“散乱污”场所整治成效。将完成整治提升的“散乱污”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对企业环保配套设施不全的情况,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持续开展全市考核断面流域范围内工业企业、村级工业园排查整治工作,对“散乱污”工业企业加强常态化治理,发现一宗、整治一宗,2020年底前完成175个镇街任务验收。
要点三:建成6座污水处理厂 新增1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
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进一步优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布局,推进大观净水厂、大沙地污水厂二期等17座污水厂的新扩建工作,到2020年建成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1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1万吨/日。同步开展已建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作,按时完成国家、省的有关考核任务。
要点四:2成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建300公里以上碧道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花园、蓄水池、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提高中心城区防御暴雨能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力推广应用透水铺装,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高质量规划建设广州千里碧道。尽快修改完善广州市碧道建设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印发。2020年全市计划建设300公里以上碧道,重点推进从化流溪河、海珠环岛路、天河临江大道等58公里碧道示范段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