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2020年河长制办公室会议上,吉林省明确了今年河长制湖长制十项重点工作。
推动重点河湖治理保护。持续推动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快查干湖治理保护项目建设,全面攻坚饮马河流域劣Ⅴ类断面治理;推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继续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努力保障重要江河流域生态流量(水量),组织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盗窃水资源、侵占河湖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雷霆护水”行动;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全面划定。年底前,全面完成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管理范围划定,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河湖管理范围边界立桩工作;推动河湖“清四乱”向纵深拓展。以督查督办方式,推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把“清四乱”专项行动向全省所有河湖,特别要向农村河湖延伸。
进一步推动“一河(湖)一策”取得实效。完成松花江等设省级河长湖长河流治理保护规划年度修订完善,深入推进重要河湖治理保护;推动劣Ⅴ类水体深度治理。对标《吉林省重点流域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劣Ⅴ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体提升项目实施;推动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排查整治任务;推动农村水环境重点问题治理。
持续抓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动水土流失防治。推进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综合防治,全省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936平方公里以上;推动吉林美丽河湖创建。继续推进河湖型水利风景区创建,打造一批安全流畅、生态健康、水清景美、滩净鱼欢、人文彰显、人水和谐的吉林美丽幸福河湖。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考核细则,强调考核成绩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创建“美丽河湖”实施方案和评定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