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湖北省正式印发了《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清单的企业,将减少或免于现场环境执法检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六类企业可优先纳入正面清单
目前,列入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来自疫情防控急需的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等六类行业。另外,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列入绿标的企业或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的企业,可直接编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目前,全省已经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企业和项目1400多个。4月25日前,将审核发布第二批纳入全年正面清单企业名录。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湖北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蒋茂芳:“正面清单的产生,那么目前我们没有要求企业申报,由属地的环保部门,根据我们以往的监管的情况选举其中一部分企业列入这份清单。”
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
但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不等于执法“不管不问”。正面清单明确提出探索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
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湖北省环境执法总队总队长蒋茂芳:“我们作为管理部门来讲的话,也要从加大对这种信息手段,没有需要就不要去打扰,有需要首先想到的是服务,我们要尽可能减少处理和处罚。”
正面清单的管理方式,是应对疫情的“执法急救章”,还是长久之策?对此,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做出了回应。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万丽华:“既考虑了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目前这一些现实的需求,也考虑到今后在日常的监管执法中,来引导全企业环境守法,推动我们湖北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