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公告

   日期:2020-03-26     来源: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2036     评论:0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确定在全国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确定在全国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最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现就临沂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公告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范围

1、清理整顿类:2017年至2019年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的排污单位,具体行业类别详见《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行业和管理类别表》(附件1)。

2、2020年发证登记类:2020年共有87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或登记,详见《2020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和管理类别表》(附件2)。

二、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

1、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别的排污单位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核发;

2、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行登记。

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发证登记时限

1、清理整顿类: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应自公告之日起尽快提交排污许可申请,4月2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类排污单位最迟应在4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2、2020年发证登记类:现有纳入2020年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2020年9月30日之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

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类排污单位应于5月1日起尽快提交排污许可申请,9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

登记管理类排污单位最迟应在8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1、注册: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注册账号;

2、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其中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交申请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3、核发部门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五、企业登记程序

属于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填报登记表后,自动即时生成登记编号和回执,排污单位可以自行打印留存。登记具体要求详见《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工作指南(试行)》(附件4)。具体事项咨询本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说明事项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底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集中受理清理整顿类排污许可申请,并完成清理整顿类排污许可证核发;2020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受理2020年发证类排污许可申请,并顺序核发2020年发证类排污许可证。

纳入发证、登记范围的排污单位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及时申领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许可登记即可,同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

逾期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登记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咨询电话

1585192332972562.png

 
分享
0相关评论

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834016

商务热线:010-88480403

传真:010-88480301E-mail:webmaster@e20.com.cn

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清华科技园玉泉慧谷25号楼,邮编100195

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E20环境平台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