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平顶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今年,平顶山市将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的治理目标,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方案》提出,今年平顶山市区建成区将完成黑臭水体(含新排查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县(市)、石龙区建成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含新排查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不断改善城市水体环境和人居环境。
按照部署,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在以往排查的基础上,以建成区内河流、排水明沟、季节性河流以及建成区边缘、城中村内的坑塘等水体为重点,对建成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不论面积大小,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目标和时限,科学推进,确保完成年度整治目标;建立健全水体垃圾打捞和转运工作台账,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打捞并妥善处理,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平顶山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时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黑臭水体整治进度进行现场督导,对整治不力、进度滞后的,将予以通报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