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深圳市水务局举行媒体通气会,介绍最新出台的污水处理补贴发放办法、确保政策落地的举措、近期水务工作情况等。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污水处理费补贴有关实施细则已出台,预计总额达4.2亿元、惠及全市约22万工商企业用户的补贴资金将通过两种途径发放。
据市水务局副局长龚利民介绍,市水务局于2月26日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受疫情影响的深圳市工商企业实施阶段性城镇污水处理费补贴的通知》,确定补贴对象为全市缴纳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的企业。补贴时间及标准根据工商企业用户2020年2月至7月(共计6个月)用水期对应实际缴交的污水处理费金额。按照“先缴后补、实缴实补、能补尽补”的原则,由供水公司逐月将补贴款拨付给符合条件的企业。
3月10日,为指导各工商企业详细了解污水处理费补贴政策,推动该政策更快更好落地,市水务局出台了有关实施细则,正式向各区、各供水公司下发,从职责分工、补贴对象、补贴发放程序等多方面,全面解答工商企业关心关注的问题,更快更好落实污水处理费补贴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深圳市污水处理费补贴将通过两种途径发放。
一是通过银行自动扣款向供水企业缴费的用户,无需申报﹔二是通过其它方式缴费的用户应于2020年3月16日至10月15日期间通过“i深圳”平台或“深圳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供水企业客服热线、供水企业营业厅等渠道,申报真实有效的补贴款收款账户信息及缴费凭証(广东省污水、垃圾处理费专用收据等)。
据初步统计,全市工商企业用户约22万户,根据去年同期数据测算,补贴资金预计高达4.2亿元。为确保污水处理费补贴全过程合法合规,市水务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施情况全程跟踪、审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目前,市财政局已下达2.1亿资金到市水务局,市水务局根据2019年同期数据预计在本周内将资金预拨付各供水公司。
据悉,除污水处理费补贴外,市水务局还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出台疫情防控期间工商企业用水自来水价格优惠政策,对全市(含深汕合作区)2020年2月和3月的工业、经营服务业用水及特种用水(以3月、4月抄表数为准)给予10%的水价优惠。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对所有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免收欠费违约金。经测算,此次减免将惠及全市20余万家工商业企业客户,将减免约5000万元自来水水费,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运行。
目前,深圳市各项水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供水和污水处理工作平稳运行未受疫情影响。近日,全市日供水量和日污水处理量分别达到420吨和410吨,均为去年同期八成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