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致力筑牢“三江之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盯生态环境公益损害问题,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环青海湖地区特色发展、建设绿色“江河源”。要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化助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活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主动服务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配合有关部门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积极参与青海湖、湟水河等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全省检察机关要探索构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生态保护模式。聚焦长江黄河国家战略实施,以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流域为重点深化办案工作。
意见要求,要聚焦野生动物保护,以助推疫情防控源头治理为重点深化办案工作。敏锐发现在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治理漏洞和管理疏漏,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