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推动湖南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人民群众身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问题,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2020年夏季攻势”清单一共有7大项,将由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等部门联动配合完成,每个任务清单均标明了任务整改时限。
完成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年度整改任务
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要求,全面完成3项(其中2项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3项(其中5项完成年度整改任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3项第一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9项(其中1项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第二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13项(其中6项完成年度整改任务)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任务。同时,完成其他中央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年度整改任务。
全面完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
持续巩固国家级工业园区整治效果,完成省级工业园区问题整治任务,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工业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在线监控稳定运行。9月30日前,完成洞庭湖区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长沙市望城区等三市一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整治任务;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其他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整治任务。
完成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9月30日前,全省要强制淘汰671辆老旧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65%以上;12月31日前,全省强制淘汰937辆老旧柴油货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初检合格数占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初检不合格的柴油货车在经过维修后尾气排放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实施强制报废,报废率达到100%。
全面完成“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已排查出的676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完成100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具备条件的村基本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月30日前,完成70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根据《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00个;12月31日前,确保洞庭湖区域所有乡镇和湘资沅澧干流沿线建制镇以及全国重点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完成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在100吨以上的144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12月31日前,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