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日前,水利部发出通知,明确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对于仍有脱贫攻坚任务、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的地区,应适时开展工程建设,力争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湖北省疫区各有关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确保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和按时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年度目标任务。
通知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尤其是湖北疫区各单位,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认真履行农村供水行业监管职责,压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要指导督促农村供水单位做好值班值守,加强水源保护、净化消毒、水质检测和安全巡查,对水厂实行封闭管理。要制定县级和万人工程应急供水预案,成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建立突发供水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要落实好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问题台账和转办督办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和问题办理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协调解决各类供水问题。对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贫困地区,涉及人员较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从快从速限期整改,安排专人重点督办。
通知强调,除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外,其他地区水利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将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下达到市县,多渠道落实地方资金,分解细化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通知明确,对仍有脱贫攻坚任务、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的地区,应抓紧开展招投标、材料采购、施工进场等复工开工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工程建设,力争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据悉,水利部已经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分片联系机制,安排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口联系相关省份,及时了解掌握已建工程运行、新建和在建工程开工复工等情况。
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地方水利部门要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保障、工程建设准备、贫困人口饮水状况、水费收缴、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和相关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暗访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电话问询式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紧盯整改到位。
据了解,水利部依托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湖北省千人以上工程和其他疫情严重和扩散风险高的地区万人工程管理责任人名录,并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工作人员随机电话问询农村供水保障情况,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状况进行监管。其他地区由省级水利部门结合实际明确适宜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