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本着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原则,该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六项环保管理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各项环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环境安全。
首先,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医用物资生产等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可先开工后补办。其次,对能源供应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坚持“简化办、快捷办、少接触”的原则,按要求实行网上申报、预约办理、线上办结,对确需技术评审的采取专家函审和网络视频会审等方式开展。
对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CT、车载CT、移动DR等X射线影像设备,在保障使用场所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疫情结束后仍需继续使用的,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对新建医疗废物处置主体设施及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经辖区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达到运营条件的,可用于开展应急处置,疫情结束后再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对经现场核查存在问题需要整改,但环境风险较小的,采取远程视频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期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且正常运行,但尚未开展现场核查的,到期后自动延续经营许可。
“对于当前已复工企业,我们还将积极主动对其进行环保风险防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报备情况,他们将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自查、风险隐患排查,帮助重点行业企业及时整治隐患,全面确保环境安全。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生活污水处理,市生态环境局还将指导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毒余氯浓度高、复工期水量激增等情况的保达标、防冲击应急准备;强化对医疗污水、生活污水排放监督管理,保障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