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急需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项目”)的环评管理可采取豁免、告知承诺制和先开工后补办环评等简化处理方式。
为便于开展环评技术评估,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一步细化了上述“三类项目”清单。其中,医疗卫生类包括: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新、改、扩建项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等新、改、扩建项目;物资生产类包括:医疗设备、防疫设施、口罩、防护服、医药、试剂、消毒药水、原辅材料生产等新、改、扩建项目;研究实验类主要指生物安全高等级实验室,即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四级实验室(P4实验室)等。
按《通知》要求,临时性的“三类项目”可豁免环评手续;对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可以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为便于后续工作,对照现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补办环评手续类别具体如表1。
对“三类项目”补办环评手续过程中,环评技术评估要点有哪些?
补办环评手续过程中,技术评估抓大放小、实现质量与效率双赢,“三类项目”技术评估要点如表2。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优化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工作,建立环评技术评估应急服务保障,采取“网上受理、后台办理、线上流转”的评估模式,试点推行“不见面评估”,畅通环评评估通道。
疫情期间建设项目环评评估材料如何报送?
疫情防控期间,环评评估原需要书面报送的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可以通过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网站:
http://218.94.78.67:8080/hjzx/index.jsp,进行网上报送电子送审件,省评估中心将对所报送的电子送审件直接开展技术评估。
疫情期间环评评估现场踏勘如何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省评估中心将暂停开展项目实地现场踏勘,并将充分运用视频、照片、遥感资料、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开展。确需开展实地现场踏勘的,先行开展技术评估,待疫情解除后,再实施实地现场踏勘。
疫情期间需要召开环评技术评审会吗?
疫情防控期间,一般情况下将不再组织召开集中技术评审会,技术评审将采用专家函审方式开展,省评估中心汇总意见后,将通过线上方式集中反馈送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