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将环保纳入国民经济计划。随着经济增长,中国环境保护与治理投资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十五”期间环保投资计划总额700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上升到1.3%。“十一五”环保投资预计达13750亿元,经环保总局测算,“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预计达到13750亿元,约占同期GDP的1.6%。但从中国经济增长总量和社会投资总量的角度考察,环境保护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变化不大,甚至在某些年份有所下降。不解决面对的这些问题,必将影响我国的经济增值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环保投资的现状及其问题
我国投资规模总体偏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表明,要使中国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普,环保投资需占GNP的2%以上;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环保投资需占GNP的1.5%,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保投资也需占GNP的1%。发展的实际情况是长期的发展远远没有达到1.5%,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6-2005,最高实际投资额占当年GNP的比重为1.3%(2005年)。
区域布局缺乏整体规划。从区域的发展上看,目前环保产业区域布局不合理,缺乏区域整体布局思考,重复建设情况比较多,实际使用率比较低,资源闲置,造成了环保资金的极大浪费。
环保产业整体水平较低。到2004年,我国环保企业现有1万多家,但是大型环保企业只占2.8%(其中约65%为兼营)约90%是中小型企业。缺乏有实力的研发机构,大多数的从业企业没有研发能力,或者研发能力明显不足。
三、环保投资应对措施
针对当前我国面对的环保现状,必须有一个整体的解决办法,建立集团性的环保投资企业不失为一个新的选择。
(一)集团性环保投资企业设想
以国家为主导,以区域性的地区为单位,在全国建立数个混合所有制性质的环保设施投融资企业,统一管理政府拨款和其他渠道融资。在各地设置子公司,分层管理各地的环保投资事项。该企业涉及环保产品的研发、制造、后续服务。在这类企业中,既有政府代表,又有投资企业和个人参与,内部建立投资、评估部门或者同外部投资、评估机构战略合作,统一规划、全局部署,从国家整体发展或地区区域建设要求出发,制定可行的环保投资方案,然后该方案首先通过企业内部决策机构和投资评估部门的审核,随后递交政府部门验证,通过政府审定,该方案方可实施。
环保投资计划部门制定出当年的环保投资计划,根据国家专业评估部门的评估意见,国有资金拨付部门将当年的环保资金拨付到各个区域环保投融资公司,为了避免资金拨付过程过多,减少投放时间和层级,区域投资企业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只有地市级一级,不设省级子公司.地市级子公司下面也没有固定的县级公司编制,这样做是因为,有的地方可能只有污水处理设施,一个办事处足以胜任,有的地方则有复杂性的长期投资项目,这就需要再设置县级子公司,这么做可以防止机构浮肿,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效益,同时给予子公司更多的主动权,以企业绩效来决定是不是需要设立更多一级的子公司。公司对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受其监督,别接受投资者的效益评价。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闲置资金、民间资本和风险投入,可以采用上市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二)集团性环保投资企业优点
1.统一管理资金,环保投资资金不再逐级划拨到目标当地政府,减少资金发放环节,缩短资金使用和到位时间,更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地方政府挪用环保专项资金。通过投融资集团公司的外部筹资,弥补国家资金的不足。据统计,2008年,中国的民间资本投资总额为12万亿元人民币。即使只能吸引其中的2%也有2400亿元,这比2005年我国全年环保投资总额还要多12亿元。
2.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投资的出发点不再是以一地为考虑,而是从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的发展需求出发,减少资金的浪费和资源闲置,提高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3.建立统一的环保投融资企业,不再“免费补贴”,以企业的效益为考察目标,以企业和个人以经济效益为衡量目标,彼此外部竞争,保证企业努力发展环保产业所需的各项技术,增加环保产品的研发和投入,形成一批有实力的产品和企业,改变我国环保企业过小过散的局面,整体提升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水平。同时形成了规模经济,有实力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做大做强,发展和掌握核心技术,向国际市场发展。
(三)有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的利益导向,必然会偏好收益好风险小的项目,如何在实际需求和企业利益中取得平衡,还需要继续分析。
2.环保产业是一个巨大的产业,蕴藏着巨大的商业市场,但是现阶段,很多方面的条件并不是十分成熟,政府还要做很多政策,立法等方面的工作,非一朝一夕可以解决。
3.环保产业涉及的领域和方向比较繁杂,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国外发展多年还有很多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我国的国情和跨越式发展的特殊性,更加剧了这种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