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江阴市地处长江下游地区,拥有绵延35公里的长江深水岸线和丰富优质生态资源,江阴段素有“黄金水道”的“钻石区域”之称。
近年来,江阴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全域共抓大保护,扎实抓好岸上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探索了高端进低端退、治理进污染退、生态进生产退等“三进三退”保护长江新模式,走出了一条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高标准保护、城乡高品位建设的新路子。
综合治理,实行修复性保护
紧扣“水岸和谐、江河联动、江城互动、林湿一体”四大原则,江阴市于2019年1月率先编制完成江阴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1+9”规划,这个规划既是江苏省也是长江经济带首个县级层面编制的长江大保护规划。根据规划,江阴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围绕山、水、林、田、湿地等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治山。早在2004年,江阴市政府就出台意见全面禁止开山采石。近几年,江阴致力于历史遗留关闭或废弃矿山宕口的治理,累计投入8200余万元,复垦矿山废弃地1万余亩,治理复绿矿山矿区面积31万平方米。江阴市还查明全市64个关闭矿山的地质特征,逐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档案,因山施策进行地质环境治理。
治水。2017年,江阴市政府出台工作方案,限制在长江沿线及主要入江河口1公里范围内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同时对现有涉河项目建档立卡,着力推进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严格控制港口岸线利用,取消部分原有规划尚未建设的万吨级化工泊位和散杂货泊位,让主城区20公里左右的长江、运河生产岸线变为生态岸线。2018年6月,市政府制定《加强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实施20项重点工程,进一步推动长江生态安全带示范建设。全市9个水质断面的国家和省级考核,3年前仅有3个超过Ⅲ类水质,现在不仅全面达标,且有6个断面超过Ⅲ类水质。
治林。坚持抢救性“复绿”、大规模“增绿”两手齐抓,大力推进生态防护林建设,启动建设总面积83平方公里的环城森林公园,涵盖观山、秦望山、花山、绮山、定山等五座山体和周边地区。严格执行《江阴市国土绿化“三化”造林发展规划(2017~2025)》,按照“断带补齐、窄带加宽、次带提升、残带改造”要求,着力推进沿江地区生态防护林建设。2016年~2018年,全市成片造林731公顷,森林覆盖面积2.27万公顷,林木覆盖率为24.45%。
治田。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2017年,市政府出台《耕地占补平衡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完善考核机制,建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机制,明确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补偿标准。2016年出台《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另外,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逐步改良农田土壤质量。
治地。大力实施湿地保护和修复,2015年以来,全市建成1个省级湿地公园、3个湿地保护小区和3个水源地保护区,全市湿地总面积达到9886.7公顷,约占辖区总面积10%。同时,加强对长江重要湿地保护区周边企业的排查,完善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全收集,对污染大的企业进行腾退,扩展湿地缓冲面积;对流经湿地的河流水体实施前置处理,利用人工湿地等缓冲区建设,提高进入长江重要湿地的水体水质。
治管并重,实行防控性保护
着力打好“三大保卫战”。一是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水规划、水生态、水资源、水景观、水安全、水文化等“六水共建”,基本完成所有行政村河道水质普查和全域50%的黑臭河道整治任务。2020年,市域范围内将全面消灭黑臭河道、劣V类水体。二是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江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围绕燃煤烟气、有机废气、车船尾气、城市扬尘、油烟废气等“五气共治”,全面推进704个治理工程项目。三是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启动建设秦望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和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加快推进电厂掺污泥焚烧设施和危废处置项目建设,2020年将彻底搬掉影响长江大保护、制约江阴生态文明建设的垃圾、危废、污泥等“三座大山”。
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按照“属地负责、一河一策、协调推进、综合治理、确保达标”的原则,大力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河岸整治、调水引流、生态修复。2019年,江阴启动6家中心污水厂建设,计划2020年城镇污水主管网实现全覆盖。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扎实开展“绿盾2019”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嫌违法用地的,按照“一案双查”的原则,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到位、整改责任压实到位;严格保护长江沿岸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
完善监管执法机制。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终身问责,强化生态环境和绿色经济考核,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以环保机构垂直改革为契机,持续强化网格化管理,打造监测监管治理一体化平台,强化镇、村两级环保队伍建设,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环保失信联合惩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依法追究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科学开发,实行发展性保护
严格执行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坚决做到“三个一律不批”:凡是生态红线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批、超出区域环境容量的项目一律不批、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实施“四个替代”: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替代,探索实施区域氮磷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等量替代,传统行业、超容量及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实施倍量替代。严格落实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制度,明确提出省级开发区和镇(街道)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必须分别达450万元、350万元以上,对总投资1亿元以下、用地规模15亩以下的新增工业项目不再单独供地,鼓励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对用地量偏大的,坚决核减用地面积,2016年以来全市先后否决和核减项目用地超过2000亩。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持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一方面,做减法,逐步淘汰“无效供给、低端产能”。严格对照省委省政府产业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推行更高更严的技术、能耗、环保、安全等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大力推进化工、能源、冶金、印染等行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污染治理,加快淘汰燃煤锅炉,推进“煤改气”,开展热电整合,推进传统制造业加快实现智能化、轻量化、无害化。近年来,全市累计关停“三高两低”企业176家,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7055家,完成钢铁去产能240万吨,关停热电企业12家。另一方面,做加法,大力发展“高端产业、绿色产业”。紧扣“经济增量以新经济为主,制造业以智能制造为主,现代服务业以新商业模式为主”沿江产业发展定位,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培育绿色产业和绿色高效经济体,累计建成省高新技术企业330家、省民营科技企业1196家。2018年,江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新兴产业产值占比分别达到33.4%、43.9%,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入选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
大力实施存量用地增效行动。2018年出台《关于加快盘活存量土地提升用地效益的实施意见》,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等,有序推进存量土地盘活。2017年、2018年,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589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8027亩,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6985亩。突出提质增效,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导向,出台《江阴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逐步构建以单位资源产出效益为核心的市级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体系,按照评定等级、档次给予差别化用电、用能、用地、用水、金融等政策支持,促使僵尸企业关停、低效企业退出。
积极培育水绿绕城的生态空间。践行“还江于民、还水于民”的发展理念,积极打造滨江亲水特色,主动将省政府批复的23.4公里港口岸线压缩到17.48公里。依托“山水之城”的独特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城乡建设滨江亲水工程,重点打造占地约750亩的滨江公园体系,建成滨江公园和锡澄运河公园样板段。加上已建成的南部应天河公园,2020年江阴主城区30公里长江、运河生产岸线将变为生态岸线、亲水岸线。
此外,江阴坚持齐抓共管,实行协同性保护,着力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长江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重要信息及时共享、重大事件集中会商、重点案件联合执法督办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