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区水务局(海洋局),上海城投(集团),其他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以非常之责、关键之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现就水务海洋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当前,本市疫情防控依然处于重要窗口期和关键期,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和“三个强化”的工作要求,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以一严到底的态度、一控到底的决心,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全市联防联控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
强化精准施策,落实协同防控措施
供水行业各管理部门要加强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监测和供水设施运行监管,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各供水企业要全力做好供水运营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净水厂、水库泵站、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管控以及供水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维护和管理,视情调整消毒频次。
排水行业各管理部门要强化污水排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重点做好污水处理厂尾水消毒及污泥处置的监管,全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医疗废水和集中隔离点排放的污水消毒工作。各排水管道设施运行维护企业、排水泵站运行管理单位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单位要优化作业计划、强化运行调度、规范处置流程,确保排水管道畅通、通沟污泥安全处置、出水水质达标,特别是要加强对出水粪大肠菌群指标检测。
水利行业各管理部门要加强水闸、泵站、堤防、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水利设施的运行养护、河道保洁等工作的监管,确保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并积极配合水上公安、海事、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内河航道入口检查登记工作。各水利设施运行养护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作业人员管控和疫情防控工作。
具有窗口职能的单位要重点做好接待窗口和房间等工作区域的消毒和通风,对申请人体温进行检测,督促申请人佩带口罩、进门洗手。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办理相关事项。
水务建设工程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复工时间安排,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项目法人对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负首要责任,要会同参建各方,按照属地要求制定防控细则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特别对返沪务工人员要做好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监督责任,要对在建水务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停工停产,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工地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
注重科学防护,抓好职工自主防控
各单位要将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传达到每位职工,扎实做好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增强全民防范意识等疫情防控工作。要压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实行错峰上班,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活动,少开会、少集中,尽量利用视频会议。单位食堂采用分段供应、分散就餐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自2月3日起,进入集中办公点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在单位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检测不正常的人员不得进入。严格按照办公楼宇消毒技术要点对办公室、会议室、食堂、楼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干部职工要服从防控工作,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不去人口密集区域,不听信散布谣言,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有症状时要及时报告、及时就医、及时隔离。返沪人员要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沪人员要主动报告并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自抵沪之日起自行隔离14天,配合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的随访和电话询问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要配合排查、隔离治疗。
四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落实
实行跟踪登记制度。各单位应组织对干部职工及外来人员相关情况核实统计,重点核实返沪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和进出本市情况,一人一表建立台账,做到人员登记全覆盖。对14天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沪人员以及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实行跟踪管理。
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照属地管控、分级上报的原则,每日向市水务局报送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发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水务局报告。其他单位也要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各单位要落实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遇到重大突发涉水涉海事件时,要迅速处置、有效应对,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区政府及市水务局。
抓好防疫物资保障。各单位要落实好测温仪、口罩、消毒液等防疫设施设备和用品,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坚持科学统筹、按需分配、节约利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五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疫工作责任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水务海洋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严格防控纪律,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市供水处、市排水处、市水利处、市水务局重大办分别牵头落实供水行业、排水行业、水利行业、水务建设工程防控信息的统计工作,市水务局办公室负责面上信息汇总及上报工作。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