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环保助推十堰市郧阳区成功获批国家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区

   日期:2020-01-15     来源:深港环保     浏览:2421     评论:0    
核心提示:喜讯篇2019年12月3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881号),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和深港环保联合打造的郧阳区环境...

喜讯篇

2019年12月3日,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881号),由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和深港环保联合打造的郧阳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在全国各地参评单位中成功突围,成为全国4个获批试点项目之一,试点工作期限为2020年-2022年。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对郧阳区19座乡镇污水处理厂、9座垃圾填埋场、郧阳区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监控平台的建设与运维服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垃圾环卫保洁系统建设)以及水、气、土、固体废物等方面的环境咨询服务,其试点实施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分别是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深港产学研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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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篇

2019年5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文《关于推荐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473号),向全国各地征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备选项目。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联合深港环保积极响应该通知,开展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由深港环保负责编制《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经湖北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各地区申报单位进行校核,最终从全国筛选了10家申报单位。

2019年9月27日,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针对筛选出的10家申报单位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就试点思路、目标的符合性、试点内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试点依托项目的可行性与可达性、试点实施主体与项目承担单位的符合性、托管项目实现多领域多要素协同增效与按效付费的符合性、试点产出与示范意义及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性综合性评审,提出试点方案调整和完善的建议,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及专家评分结果优选出现场考察单位名单。

2019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处长逯元堂、生态环境部规划院高级工程师赵云皓、湖北省厅肖拥军处长、广西省厅胡永东处长等领导专家赴十堰市郧阳区进行现场考察,参观了卧龙岗人工快渗污水处理设施、长岭污水处理厂及深港环保中控平台等。深港环保在郧阳地区的项目成果及未来项目规划受到了领导专家们的高度评价,最终成功入选了全国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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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环保十堰事业部副总经理易杰带领逯处长领导一行参观郧阳区长岭污水处理厂1579059540166131.png

座谈会现场

展望篇

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对于深港环保来说是一项新任务,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指导意见,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与湖北地区领导的指导支持,携手郧阳区人民政府共同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试点项目实施好。在试点项目开展过程中积极探索政策机制创新和实施模式创新,推进多领域、多要素协同治理,着重提升环境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着力打造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品牌,为推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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