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7日
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及《<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结合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需求,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时代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既不可或缺又无以替代。进入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面临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约束,必须立足特大型城市空间均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将节约用水作为本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前提与基础,从源头推动节水减排,促进城市运行降损增效,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情况、新要求,立足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目标愿景,把握全市取用水和排水特点,确立节约用水的优先地位,统筹生活、生产、生态领域节水减排,培育节水风尚,优化用水方式,夯实治水基础;围绕重要战略,聚焦重点领域,以节水型载体建设为抓手,形成一批示范成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凝聚合力。立足新时代,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握新要求,完善节水管理和协调机制,建立水资源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
因地制宜、重点突破。根据本市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需求,多措并举,优化用水结构,提高用水效率,在推进雨水集蓄利用、优化农业节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等方面有所突破。
创新引领、市场培育。积极贯彻科技创新发展理念,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市场机制,加快成果转化,推广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与工艺,大力培育节水产业。
政策引导、全民参与。健全政策标准体系,把节水减排作为支撑本市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节水减排意识养成,激发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三、行动目标
到2020年,形成节水系统化框架体系,节水效率和效益显著。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29.3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38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形成节水精细化管理体系,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0.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步提升。
到2035年,形成节水智慧化治理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38亿立方米以内。
四、重点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健全市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用水总量削减计划。贯彻落实国家节水标准体系,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上海市用水定额体系。
2.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实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继续推进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有序开展水平衡测试相关工作。到2022年,9个郊区全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3.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到2020年,建立全市水资源督察制度。
(二)农业节水减排
4.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加快全市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集约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按照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要求,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构建节水型标杆农业园区。到202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78%,全市创建2个节水型农业园区。
5.加强灌溉管理精细化建设
推进全市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加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养护和管理考核。持续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算、农业用水核算等工作。
6.推广畜禽渔业节水技术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和绿色生态渔业,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到2022年,建设畜禽渔业节水示范工程。
(三)工业节水增效
7.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智慧管理,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控系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动企业优化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优先开展非常规水利用。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要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8.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以节水降耗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完善高耗水工业行业用水定额。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到2022年,在全市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9.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
加强企业、园区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水资源梯级利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项目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立足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到2022年,全市继续创建不少于30家节水型企业和3个节水型工业园区。
(四)城乡节水降损
10.深化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巩固本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将全市城乡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乡节水改造。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优水优用等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促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优先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立足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强化推进临港海绵城市建设等与雨水集蓄利用相结合。到2022年,全市继续创建不少于200家节水型小区。
11.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和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提升漏损率控制成效。深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对供水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深入开展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12.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新建绿地应选用本地节水型植被,促进城市绿化、生态景观、道路清扫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公共机构应按照节水管理规范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设施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积极探索创建合同节水管理。到2022年,全市市直机关及50%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
13.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五)科技创新服务
14.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技术,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
15.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加强节水技术标准与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有机衔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16.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
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设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产业。到2022年,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六)科普宣传教育
17.健全科普宣传体系
编制和实施节约用水科普教育计划,围绕“节水减排,点滴开始”主题,积极普及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科学理念,推动建设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夯实基层科普基础,显著提升市民节水科学素养。到2022年,基本形成全市节水减排科普宣传体系,将节水减排科普工作建设成为全国行业科普示范。
18.加强宣传教育辐射
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全面宣传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创立节水宣传品牌,推选系列节水形象大使,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创造力、引领力。结合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开展有影响力的节水宣传专题活动。大力推进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楼宇、进厂企,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节水的新风尚。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落实国家以及相关部委工作部署,确保政策落地。
(一)政策制度推动
1.继续深化水价改革
深入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落实水资源税改革
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3.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情况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4.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结合国家要求和部署,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国家、市、区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二)市场机制创新
5.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引导和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通过技术研讨、市场推介等方式,促进专业化服务企业的发展。建成一批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培育专业技术水平高、融资能力强的合同节水服务市场。
6.推行水效标识管理
贯彻水效标识管理相关制度,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本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约用水工作。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等部门建立节水管理联络制度,形成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形成逐级落实推动的工作机制。
(二)推动法治建设
健全本市节约用水法规体系,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持续实施、适时完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按照节水减排要求,推进《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
(三)完善财税政策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宣传教育、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和水资源监督管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修订等。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落实企业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拓展融资模式
研究完善金融和社会力量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合同节水服务等项目。
(五)开展国际合作
积极开展城市间、企业和社团间节水合作与交流。对标国际国内节水先进水平,加强节水政策、管理、装备和产品制造、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附件
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分类别 任务内容 节点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1 | 总量强度双控 | 强化指标刚性约束 | 健全市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水资源超载地区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用水总量削减计划。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
2 | 贯彻落实国家节水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上海市用水定额体系。 | 2020年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
3 | 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 | 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规划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严格实行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继续推进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有序开展水平衡测试相关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
4 | 9个郊区全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 2022年 | 相关区政府 | 市水务局 |
5 | 总量强度双控 | 强化节水监督考核 | 逐步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继续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严格节水责任追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统计局、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
6 | 将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
7 | 建立全市水资源督察制度。 | 2020年 | 市水务局 |
|
8 | 农业节水减排 | 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 | 加快全市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分区域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间节水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集约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 |
9 | 按照长江经济带战略大保护要求,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构建节水型标杆农业园区。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委、崇明区政府 |
10 | 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覆盖率达到78%。 | 2020年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 |
11 | 全市创建2个节水型农业园区。 | 2020年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政府 |
12 | 农业节水减排 | 加强灌溉管理精细化建设 | 推进全市农业用水计量建设,推动农业灌溉精细化、精准化管理。加强农田灌溉设施运行、养护和管理考核。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区政府 |
13 | 持续推进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测算、农业用水核算等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政府 |
14 | 推广畜禽渔业节水技术 | 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方式,推广节水型饲喂设备、机械干清粪等技术和工艺。发展节水渔业和绿色生态渔业,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相关区政府 |
15 | 建设畜禽渔业节水示范工程。 | 2022年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政府 |
16 | 工业节水增效 | 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 | 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智慧管理,重点监控用水企业建立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动企业优化整体设计、过程控制和深化管理,优先开展非常规水利用。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要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
17 | 工业节水增效 |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 | 以节水降耗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完善高耗水工业行业用水定额。采用差别水价以及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促进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控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保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采用列入淘汰目录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
18 | 在全市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 | 2022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19 | 积极推进水循环利用 | 加强企业、园区用水管理,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水资源梯级利用,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项目和园区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
20 |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节水标杆企业、园区创建。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水务局、青浦区政府 |
21 | 全市继续创建不少于30家节水型企业和3个节水型工业园区。 | 2022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22 | 城乡节水降损 | 深化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 巩固本市节水型城市建设成果,将全市城乡节水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乡节水改造。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
23 |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优水优用等要求,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促进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园区、住宅小区等优先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 |
24 | 立足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强化推进临港海绵城市建设等与雨水集蓄利用相结合。 | 持续推进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市水务局、浦东新区政府、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
25 | 全市继续创建不少于200家节水型小区。 | 2022年 | 市水务局、市文明办 | 各区政府 |
26 | 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 加快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监测平台和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提升漏损率控制成效。深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专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对供水管网的信息化管理和监控。深入开展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
27 | 城乡节水降损 |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 新建绿地应选用本地节水型植被,促进城市绿化、生态景观、道路清扫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 | 持续推进 | 市绿化市容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28 | 公共机构应按照节水管理规范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设施必须安装节水器具。 | 持续推进 | 市机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
29 | 深入推进学校节约用水工作,积极探索创建合同节水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教委 | 市水务局、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
30 | 全市市直机关及50%以上的市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 2022年 | 市机管局 | 市水务局 |
31 | 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学校。 | 2022年 | 市教委 |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32 | 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
33 | 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特种行业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 持续推进 | 各区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 |
34 | 科技创新服务 | 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 | 推动节水技术与工艺创新,瞄准世界先进技术,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精准节水灌溉控制、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 | 持续推进 | 市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
35 | 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 | 加强节水技术标准与节水新产品、新技术的有机衔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拓展节水科技成果及先进节水技术工艺推广渠道,逐步推动节水技术成果市场化。 | 持续推进 | 市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
36 | 推动技术成果产业化 | 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设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发展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培育节水产业。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
37 | 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服务企业。 | 2022年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科委、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38 | 科普宣传教育 | 健全科普宣传体系 | 编制和实施节约用水科普教育计划,围绕“节水减排,点滴开始”主题,积极普及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科学理念,推动建设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科普教育基地,夯实基层科普基础,显著提升市民节水科学素养。 | 持续推进 | 市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
39 | 基本形成全市节水减排科普宣传体系,将节水减排科普工作建设成为全国行业科普示范。 | 2022年 | 市科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
40 | 加强宣传教育辐射 | 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全面宣传教育。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文明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
41 | 逐步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 | 持续推进 | 市教委 | 市水务局、各区政府 |
42 | 创立节水宣传品牌,推选系列节水形象大使,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创造力、引领力。结合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等开展有影响力的节水宣传专题活动。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各区政府 |
43 | 大力推进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楼宇、进厂企,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节水的新风尚。 | 持续推进 | 各区政府 | 市水务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44 | 政策制度推动 | 继续深化水价改革 | 深入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相关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水务局 |
45 | 强化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委 |
46 | 健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城乡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城投集团、各区政府 |
47 | 落实水资源税改革 | 落实水资源税改革,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发挥促进水资源节约的调节作用。 | 持续推进 | 市财政局 | 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
48 |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 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
49 | 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委 | 市水务局 |
50 | 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情况统计调查和用水统计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统计局 | 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
51 | 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政府、城投集团 |
52 | 政策制度推动 |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各区政府 |
53 | 实行用水报告制度,鼓励年用水总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企业或园区设立水务经理。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各区政府 |
54 | 结合国家要求和部署,建立倒逼机制,将用水户违规记录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
55 | 建立和完善国家、市、区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 2020年 | 市水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
56 | 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 2022年 | 市水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各区政府 |
57 | 市场机制创新 | 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 引导和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开展合同节水管理。通过技术研讨、市场推介等方式,促进专业化服务企业的发展。建成一批合同节水管理示范试点,培育专业技术水平高、融资能力强的合同节水服务市场。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政府 |
58 | 推行水效标识管理 | 贯彻水效标识管理相关制度,对节水潜力大、适用面广的用水产品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教委、市机管局、各区政府 |
59 | 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领导 | 加强党对节水工作的领导。本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约用水工作。市水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等部门建立节水管理联络制度,形成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委、市税务局、市交通委 |
60 | 各区党委和政府对本辖区节水工作负总责,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形成逐级落实推动的工作机制。 | 持续推进 | 各区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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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推动法治建设 | 健全本市节约用水法规体系,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持续实施、适时完善《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按照节水减排要求,推进《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 | 持续推进 | 市水务局 | 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 |
62 | 完善财税政策 |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重点支持节水宣传教育、农业节水灌溉、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和水资源监督管理、供水管网漏损控制、节水标准制修订等。完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落实企业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企业节水、水资源保护和再利用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 持续推进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 |
63 | 保障措施 | 拓展融资模式 | 研究完善金融和社会力量进入节水领域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法合规支持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合同节水服务等项目。 | 持续推进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金融工作局 |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 |
64 | 开展国际合作 | 积极开展城市间、企业和社团间节水合作与交流。对标国际国内节水先进水平,加强节水政策、管理、装备和产品制造、技术研发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 持续推进 | 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