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关于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精神,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决定分别设立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万州、黔江、涪陵和永川4个区域分中心。
12月24-26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巡视员曹巨辉带队分别赴万州、黔江、涪陵,与所在区政府领导共同为区域分中心揭牌,随后,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所在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签署了《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市与区域工作协调机制》。
区域分中心依托所在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工作内容主要有:
◆承担覆盖区域市级环境监测事权的部分监测任务;
◆协助市监测中心开展区域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和考核;
◆组织开展区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组织开展区域应急监测联合演练;
◆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
◆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的其他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
区域分中心的设立是我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有利于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力量,整合市及区域各自优势,更好地发挥支撑、引领和服务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