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由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青海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省执行。
据介绍,《实施方案》除引言外,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青海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新时代节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提出了新时代节水工作遵循的指导思想、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实现的主要目标;第三部分提出了6大重点行动、20项具体任务;第四部分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从加强政策制度推动和市场机制创新两方面提出9项改革任务;第五部分切实落实节水各项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财税支持、拓展融资模式、提升节水意识等五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保障各项节水工作落地见效。
《实施方案》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立足现状基数,注重近期和远期目标的有机衔接,以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等为依据,结合各市州县供水、用水、节水等现状,分别提出2020年、2022年和2035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构架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用水效率有效提升。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比例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到2035年,形成健全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此外,针对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和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29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进节水工作重点行动方面:围绕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出强化用水指标刚性约束、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预警机制、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全面建立节水评价机制、强化节水监督考核等5项任务;围绕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提出加快农田水利设施提档升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生态养殖方式、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等5项任务;围绕加强工业节水减排,提出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产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等3项任务;围绕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提出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等4项任务;围绕加强节水开源并进,提出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提升非常规水利用率等2项任务;围绕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提出加快节水技术研发,引进、吸收,推广先进、成熟、适用、高效的节水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围绕加强政策制度推动,提出全面深化水价改革、推动水资源税改革、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强化节水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节水标准等5项改革;围绕加强市场机制创新,提出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推广普及节水产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实施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等4项改革。
据了解,《实施方案》是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的主要依据,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全省实施节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