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进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工作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工作。
陕西省启动排污许可证全面核发工作以来,全省37673个固定污染源纳入管控,其中持证单位5594个,登记管理单位18111个,13968家单位实行清单管理。今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系统配合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开展了24个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陕西省成为全国较早完成24个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的省份。
核发是基础,如何发挥排污许可证作用才是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关键。为此,陕西省采取多项措施,逐步建立排污许可证后执法监管体系。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不仅印发通知,推进排污许可证后执法工作,而且还于近日在西安市举办全省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培训班。全省200余名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人员及各市(区)排污许可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会议提出,要落实依证监管,探索生态环境精准执法,促进排污许可证效能发挥。自2020年起,各级执法部门要制订排污许可证后执法计划,逐步推进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检查常态化,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各市执法特点,分批编制完成“陕西省排污许可证行业执法表”,逐行业明确证后现场执法监管工作简明规范流程,将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事项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