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黄山市财政局消息,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19〕807号)要求,经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新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1个,总补助资金2.7亿元。
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完成该专项资金下达,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下一步,该市将加快推动项目建设,严控项目质量,强化项目资金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效益,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