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公布,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所持的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新疆君创”)100%股权转让给天津丰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丰利”)。同日,科融环境控股股东徐州丰利科技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徐州丰利”)、新疆君创与科融环境签订《资金偿还暨担保协议》,新疆君创承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科融环境返还其占用的资金6986.2万元并支付资金利息,徐州丰利对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4月22日,天津丰利向天津宏泉热力有限公司(“宏泉热力”)转让其持有的新疆君创100%的股权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由宏泉热力偿还新疆君创与科融环境之间的往来借款(具体金额以签署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债务金额为准)。宏泉热力承诺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上述欠款,新疆君创和徐州丰利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新疆君创、宏泉热力、徐州丰利与科融环境签署《资金偿还暨担保四方协议》约定:(1)科融环境同意债务人变更,由宏泉热力偿还新疆君创与科融环境之间的往来借款(具体金额以签署日经审计后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债务金额为准);(2)新疆君创对往来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徐州丰利同意主合同债务人由新疆君创变更为宏泉热力,继续履行《资金偿还暨担保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担担保责任。
宏泉热力未履行条款承诺,经友好协商,宏泉热力、天津丰利双方决定终止原《关于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鉴于天津丰利与宏泉热力签署的《关于新疆君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终止,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宏泉热力、徐州丰利、新疆君创与科融环境等四方经友好协商,于2019年12月13日签署了《合同终止协议》,原《资金偿还暨担保四方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予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