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是福州市水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按方案要求,2020年,福州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将初步建立。
据了解,《方案》以“分区管理、分类防控”为工作思路,从“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着手,加快地下水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按“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的目标要求,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任务被分解为五大项。其中,第一项为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开展地下水型水源地状况详查,强化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保护,重点做好供水人口在1万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农村地下水型水源地保护。第二项为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组织制定《福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持综合施策,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三项任务是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力量。第四项任务为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按《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综合各相关部门地下水环境监测信息,初步建立福州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监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到2025年,建立起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趋势。2035年,实现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的目标。后一项任务是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