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水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信息来源:全国各级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悉,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玉林市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联合中标广西玉林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一期),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58341.98万元。
中标主要信息:
1、中标报价:①投资回报率报价:7.00%; ②合理利润率报价:8.00%;
2、承诺质量目标: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5年(具体视子项目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期),运营期25年。因项目建设受到前期工作审批环节、用地指标、征地拆迁、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制约,由社会资本采取“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思路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自行安排各子项目开工时间,各子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各自独立计算,自通过竣工验收或交工验收的次日起进入运营期。各子项目独立核算可行性缺口补贴费用,由政府统一支付。如甲方要求在签发交工验收之前投入使用,则投入使用之日视为运营期开始之日。
1、项目概况:广西玉林玉北同城化及其区域内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提升PPP项目(一期),建设地点均在北流市新圩镇,由南流江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高铁综合交通枢纽中心综合体建设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共4个子项目组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58341.98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79647.31万元。建设规模与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BOT”模式)实施,由玉林市人民政府授权玉林市自然资源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对象为有能力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并按时移交的社会资本,并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依法在玉林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PPP项目合同》的承继协议。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服务,项目公司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者付费,招标人根据项目公司服务绩效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采用BOT模式的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无偿移交给玉林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项目公司的债务不得移交给政府。
3、项目回报机制: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在运营期内可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入,但使用者付费难以覆盖项目投资成本及社会资本要求的合理回报,需招标人对项目公司进行部分补助,因此,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4、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约758341.98万元,最终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政府建设期补助10亿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文)规定,设定本项目资本金不低于中标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全部由中选社会资本出资,资本金以外的其他项目所需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