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0040.SZ,下称:东旭蓝天)与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一局二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下称《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组建生态环保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由中建一局二公司控股。东旭蓝天董事长卢召义、中建一局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兵及双方相关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中建集团系统内有两家公司入选国资委“双百行动”企业名单,中建一局二公司为其中之一。根据《协议》,东旭蓝天与中建一局二公司将共同构建“产融互动”的成长模式,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与品牌优势,打通绿色生态环保全产业链,集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发展。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能力与信息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共同推进绿色产业园经营模式,拓展绿色能源与环保产业项目,携手进军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及矿山修复、危废/固废处理四大领域,在生态环保、项目工程建设施工等业务领域共同拓展,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中建一局二公司是世界500强、世界最大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以房屋建筑、基础设施为产业定位,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等六项一级及多项二级专业资质。
东旭蓝天是国内A股主板上市公司,始终聚焦绿色产业,坚持新能源、生态环保双主业共同驱动,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独特的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旨在特定区域内打造优质生态环境,并提供多能互补、发配售一体、冷热电联供的智慧能源,通过环保、新能源两个绿色产业协同开发带动,提供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
中建一局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兵表示,国企改革“双百行动”,是指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全面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力求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治理结构科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国企改革尖兵,凝聚起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强大力量。
此次与东旭蓝天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是公司开拓新兴产业、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的新举措,同时也是推进国企深化改革的有益探索,这次合作将进一步激发国有资本活力和竞争力。
东旭蓝天董事长卢召义表示,近年来,东旭蓝天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发展迅猛,成绩斐然。在生态环保领域,公司致力于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目前,东旭蓝天在全国已经布局实施了多个生态环保标杆项目,如贵州瓮安草塘“十二塘”项目、河北邢台园博园项目、山西临汾涝洰河流域生态治理项目等重大项目,为当地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改善及社会、环保、经济效益贡献卓越。此外,新能源方面,公司光伏电站并网装机量1.16GW,全年发电量10.89亿度。光伏电站整体年均发电利用小时数超过1300小时,高出行业水平20%,光伏电站遍布全国14个省区。2019年入选全球新能源500强第190位。
东旭蓝天在深耕绿色产业、贡献生态价值的同时,积极寻求与国企共同合作拓展生态产业的机会。此前已与多家国企进行接触、沟通磋商,其中与中建一局二公司在战略发展、管理理念、企业文化方面最为契合,双方的业务协同性、资源契合度、经营目标市场的重合度都非常高,这为双方合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因此,通过本次合作,或将充分发挥中建一局二公司的央企平台优势与东旭蓝天A股上市企业的公司治理优势,高效整合中建一局二公司的价值项目资源与东旭蓝天专业化的生态环保团队及灵活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促使双方充分发挥深度协同作用,迅速进入并做大生态环保产业,在短中期内建立市场影响力。
东旭蓝天与中建一局二公司将全力推动本次战略合作意向落地实施,共同实现双方企业稳步发展,企业创新和盈利能力持续有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