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60个行政村居住着34%以上的278万人口。曾经泉州市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只经过化粪池简单处理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了环境污染。为解决农村人居环境这一突出的短板问题,泉州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农业农村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2019年度全市计划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5.8万户,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村467个。
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泉州市注重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出台了《泉州市培育发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实施方案》,支持鼓励各县(市、区)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工程包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公平竞争、以效付费等机制,合理确定投资回报,明确双方权责,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投资环境。
目前泉州已有石狮、南安、惠安、台商区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落地实施,累计吸引逾33亿元的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台商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总投资7.3亿元,由中车集团等组成联合体承建和运营13年;石狮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由石狮产业投资发展公司和福建五建组成联合体中标承建,总投资8.16亿元;惠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及崇山等3座污水处理厂(含配套管网)TOT项目已签约落地,总投资13.7亿元;南安市重点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总投资4.1亿元。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引进有资本实力、技术先进的企业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解决了农村污水治理在规划建设方面存在“标准不一”“单体小、数量多”市场竞争无序等问题,有利于统一规划、建设、运营,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
自2017年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泉州市已完成127个乡镇镇区、139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小型污水处理设施912座,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159909户,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由2017年的31.4%上升至68.0%,覆盖率居全省设区市前列,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