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发布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10-16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浏览:2536     评论:0    
核心提示:河北省工信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

河北省工信厅于近日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为抓手,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公布2019年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引领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加快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详情如下:

关于发布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工信节函〔2019〕73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省厅制定了2019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工作。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围绕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为抓手,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公布2019年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引领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加快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绿色工厂。支持钢铁、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重点,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

(二)绿色园区。支持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以企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园区。

(三)绿色产品。支持在汽车、电子信息、家具等重点领域开展工业企业绿色产品设计示范,以轻量化、无害化、节能降噪、资源节约、易制造、易回收、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省级绿色设计产品。

(四)绿色供应链。支持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核心制造企业,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以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为重点,打造一批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三、支持重点

(一)申报范围。一是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二是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三是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以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为申报重点。

(二)评价要求。省级评价标准参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的评价有关要求。一是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自评价。二是企业和园区自评价达到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时,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优先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价。三是绿色设计产品编写自评价报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

(三)政策支持。一是列入2019年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优先推荐申报下一批国家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单位,重点对国家级绿色工厂予以奖励支持。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绿色改造提升项目,省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将予以倾斜支持,推荐有关金融机构优先支持。三是对实现全面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国家级绿色工厂,优先列入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投资和项目建设正向鼓励清单,不列入相关应急停限名单。四是已列入国家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工信厅节函〔2019〕196号文)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无需再报省级,同时享受省级优惠政策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程序内容,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厅评估确认及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2019年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鼓励绿色制造服务机构主动服务园区、企业编制自评报告书(请从邮箱guihuachu111@163.com下载,密码:87908027)。

(二)省级绿色工厂申报,须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近三年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等事故、不存在环保处罚未整改行为。申报企业出具真实性声明,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三)申报时限要求,请各地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及申报单位自评价材料、第三方评价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三份,分别含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联系人及电话:孙宇飞 87800807)。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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