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期:2019-10-15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闭初健     浏览:1861     评论:0    
核心提示:10月12日,记者从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今后科学治理、创新治理、高效治理南...

10月12日,记者从玉林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今后科学治理、创新治理、高效治理南流江提供根本的遵循和法律保障,保护和改善南流江流域水环境,防治水污染

近年来,南流江流域的水环境一直处于受污染状态。经过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和综合整治,水质虽然逐步好转,但在长效管理上仍然存在治理资金缺口大、生态防线脆弱、工业和养殖污染大、治理力度不均衡等多方面问题。制定一部符合玉林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促进南流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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