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累计发行7500亿,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日期:2019-10-11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浏览:1844     评论:0    
核心提示: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已累计发行绿色债券7500余亿元,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之一,绿色贷款余额近10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贷...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截至今年6月末,我国已累计发行绿色债券7500余亿元,是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国之一,绿色贷款余额近10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企业和其他单位的贷款余额比重约10%。中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策的支持,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个构建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经济体。

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助于实体经济向绿色转型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中重要的一环,注重的是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正从增量扩能为主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转变,发展动力正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向创新驱动转变。在此过程中,绿色金融日益扮演重要的角色。”日前,在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9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与国际市场对话高层论坛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司长陈洪宛这样表达绿色金融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6年,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自那时起,我国绿色金融行业就日益发展壮大,为推动我国经济绿色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环保部等各个部委在促进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更是开展了大量工作。就国家发展改革委来讲,一是牵头出台《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首次清晰界定了绿色产业的具体内容;二是出台《绿色债券发行指引》,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三是支持绿色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出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基金投资于生态环境领域,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人民银行等部门在绿色金融标准化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2017年5月,多部委联合印发《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确定为“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2018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为绿色金融标准制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标委)批复同意人民银行牵头成立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机制正式确立,为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研究和制定工作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

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我国绿色金融要想获得更大发展,必须要解决标准的问题。目前的情况是标准制定滞后于业务发展。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绿色PPP、环境权益融资等产品和业态蓬勃发展,而相关标准缺失已经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也制约了企业主体的需求。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看来,要想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标准。因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为绿色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好、更雄厚的基础。”

所谓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既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实现绿色金融自身商业可持续的必要技术基础,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的重要保障。王信认为,我国绿色金融能够在短期内取得显著进展,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积极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对于绿色金融标准进行明确,可有效防范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洗绿’现象,同时也为绿色金融后续政策的出台及实施提供有力的基础和依据。这也是国际上发展绿色金融的通行做法。”陈洪宛说。

2002年,国际金融公司和荷兰银行提出了“赤道原则”,也就是用于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一套自愿性原则。目前,“赤道原则”已成为金融机构投资项目时判断、评估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影响的标准准则,并且已有37个国家采用并严格按照该准则开展信贷业务。陈洪宛认为,我国发展绿色金融应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做法,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为依据,对债券、股票、基金等不同类型金融产品制定统一绿色项目目录,明确绿色金融项目的范围及支持重点。同时,为避免“洗绿”问题以及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结果差异的情况出现,建议对参与相关机构的评估标准、方法、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建立统一的环境评估方法和流程,缩小因评估标准不同而造成的结果误差。

王信认为,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不能急于求成,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应该坚持“成熟一项、推出一项”,以需求为导向,有重点地推进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据王信介绍,截至目前,中国绿色金融领域已有1项国际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立项,4项行业标准完成草案稿,另外还有1项国家标准提交了立项申请。通过制定标准规范行业发展的思路,正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其他央行业务领域。

对于建立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原则,王信提出要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一是要国内统一。各方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性很强,也都进行了非常有价值的、重要的探索。在此基础上,国内的绿色金融标准需要进一步统一。二是要与国际接轨。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和国际进行广泛合作,要有国际通用语言。一方面,中外共同面临发展绿色金融的使命和目标,在这个方面双方有共同的基础,但各国的情况差异较大,中国作为新兴国家,与发达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绿色金融的发展重点可能不完全一样,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加深了解,推动中外绿色金融标准趋同。另一方面,统一的国际标准尚未形成,例如不仅欧洲与美国的标准存在差异,欧盟各国的标准以及美国各州的标准也互有不同。因此,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国际接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三是要清晰可执行。标准必须清晰可执行,才能够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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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绿色金融在资本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关于绿色金融的进一步发展,陈洪宛认为,第一,绿色金融的发展要以绿色产业的实际需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因此,绿色金融要始终以服务绿色产业发展乃至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第二,绿色金融的发展要更加强调对股权投资的支持。因为,促使经济实现绿色转型的资金需求目前仍存在巨大的缺口。从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的分布情况来看,绿色信贷规模占比达到了90%以上。然而,信贷资金在对绿色产业支持方面天然存在着一些局限,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银行贷款期限较短,难以满足大部分绿色项目中长期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银行贷款通常偏好相对成熟的企业,而绿色产业中不乏众多风险较大的创新型企业,较难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在此背景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正当其时,大有可为。

事实上,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中证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马险峰看来,过去3年,资本市场已经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二是大力支持绿色债券发展;三是以信息披露为抓手,鼓励并引导上市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四是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五是推动碳期货市场的建设工作;六是支持创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七是加强国际绿色金融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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