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清丰县柳格镇瑞祥社区污水排放工程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批准文号及计划投资:豫财农改[ 2012 ] 21 号、濮农改办[ 2012 ] 46 号;计划总投资约 200 万
招标编号: YFZ[2013]-140 号
3 、工程概况:柳格镇瑞祥社区污水排放工程项目,排水管道 2895 米、污水检查井 91 座
4 、建设地点:清丰县柳格镇瑞祥社区
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6 、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7 、工 期: 120 日历天
8 、质量要求:合格
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10.1 、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待建或在建工程并承诺自项目报名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期间不更换项目经理。
10.2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有《进豫备案介绍信》参加资格后审。
参加投标的企业资格后审时,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 副本 )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贰级(不含临时)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待建或在建工程并承诺自项目报名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期间不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要求查询近五年;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工程投标截止环节内有效 ) 等相关资料,(以上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后审。
11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
12 、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向西 100 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13 、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 5 时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注明所投项目、授权委托人姓名),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14 、招标单位:清丰县柳格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39313509
15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 18739389961
16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公开发布。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查询本公告内容请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www.hnzbcg.org.cn/ )、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www.pyjsgc.com )或濮阳市建设网( www.p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