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纬八路、乙三街、机场路、山水大道给水工程;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机场路北侧辅路工程;丙十二路、卡伦湖大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监理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隶属于 九台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
纬八路、乙三街、机场路、山水大道给水工程: 给水管线长 6160.52 米。
机场路北侧辅路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工程内容:道路总长 2630 米,总铺装面积 32241.88 平方米;污不管线长 2464.56 米,雨水管线长 3114.28 米;给水管线总长 3033.05 米。
丙十二路、卡伦湖大街道路及给排水工程:
工程内容:道路总长 957.33 米,总铺装面积 19511.59 平方米;雨水管线长 1153.64 米,污水管线长 1450.78 米,给水管线长 444.71 米。
2.3 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4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的监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且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基本要求应满足:专职 1 人;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任职单位必须与岗位证书上单位一致。 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关 类似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3.6 外埠企业还需向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吉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台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发布 。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东湖生态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0431-8256304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党美兰
联系电话: 15714304043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