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CTTC-13YZYSG404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吉发改审批字【2009】3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债和自筹。出资比例国债40%,自筹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 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2.1.2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为国债和自筹。出资比例国债40%,自筹60%。
2.1.3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近期(2012年)工程建设规模5万立方米/天,远期(2020年)设计规模10万立方米/天。建设污水厂配套排水管网26.07公里。
2.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朝阳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 包括粗格栅机提升泵房土建施工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土建施工3.紫外线消毒池及冲洗、强排泵房土建施工3.加药间土建施工4.污泥处理间及污泥贮池土建施工5.鼓风机房及变电所土建施工6.综合楼土建施工7.污水源热机房土建施工8.雨水泵房土建施工9.还包括施工场地准备10.警卫室土建施工;厂区道路、厂区管道以及厂房配套的室内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防雷接地系统的器材材料供货、全部安装及调试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5 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
2.2 工程建设地点: 延吉市朝阳川镇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工期427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备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 。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5 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 6 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3 年5月2日至201 3 年 5 月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吉林省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六楼)持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本工程要求的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0 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 3 年 5 月 28 日 9:00 时,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吉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
联系人:洪部长 电话:189433328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
电话:0431- 88906266
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