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容驷河两岸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容驷河南路、城幼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发改投资[2013]50号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建宁县容驷河水南河岸;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 450万元,容驷河南路18m*260m;城幼路12m*180m 其中污水工程160万元,雨水工程14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容驷河南路、城幼路工程包括路灯、人行道、雨污水工程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且经年检合格的三级或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与拟派本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3 日至2013年 5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黄舟坊葫芦坑安置房一楼)、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39幢广源大厦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300元,图纸及资料售价700元,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5月16日下午16:00时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17 日上午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有关所有要求的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日内,必须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5%(不计利息)。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 ,邮编: 354500;
电话: 18650929991 传真: ;联系人: 刘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39幢广源大厦404室
邮编: 365000 ;
电话:0598-8299783 传真:0598-8239783 ;联系人: 杨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