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揭阳市发改局批准建设(揭市发改投【2013】177号)。资金来源采用B0T模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特许经营权(BOT)项目法人。
2. 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特许经营模式。
3.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5万吨/日,项目计划总投资:¥20805万元(本次招标内容投资额暂定¥10908.81万元)。
4. 招标范围:普宁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在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组织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维护等内容。
5. 特许经营期:政府给予25年经营期(不包括建设期)。
6 、项目建设期:280日历天。
7. 项目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村练江南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投标人必须具备与项目总投资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保证中标后项目资金如期足额到位,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的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须为投资方,另一方须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方。
3 .投标人在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前,应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相应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人报名前15日历天内;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上资金及资信证明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 .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该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人报名前15日历天内。联合体的形式申请须双方提供;
5 . 外来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6 .符合 投标资格要求 的合格投标人多于5名(含5名),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下述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①、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投资方和施工方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由投资方均提供);④、银行资信证明(该原件报名时提交给招标人存档);⑤、联合体协议书;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⑦备案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由施工方提供)。
2. 报名时间:2013年 5 月 10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00)
3. 报名地点: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5 月 31 日 上午 9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止,地点为:普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普宁市城镇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徐小姐
电 话:13322766808 电 话: 020-8551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