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佛山金迪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狮山镇东南、小塘、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和佛山金迪水务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厂)污泥装卸处理资格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狮山镇东南、小塘、官窑、松岗污水处理厂和佛山金迪水务有限公司(西北污水厂)污泥装卸处理资格项目(第二次)
二、招标编号:SSZ-2013G15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01 |
污水处理厂污泥装卸处理资格 |
1 |
年 |
359.72 元/吨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且与具备《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7日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4月27日至2013年5月7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正;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正,节假日除外)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狮山镇政府副楼,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757-86680001)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现金存款,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转账和汇款。
七、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受理邮购请求。
八、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3年5月21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3年5月21日9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21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5月21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狮山镇政府副楼) ;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
1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与具备《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确认书”格式另附于光盘内。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阮先生 电话:0757-83939009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 邮编:528000 |
采购人:佛山金迪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萧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