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建的彰武县南城区三标段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已经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本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经彰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根据《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彰武县南城区
2、工程规模:九号街道路总长1026m,污水管道总长:1378m,雨水管道总长:2008m,路宽23m(详见施工图纸)。
3、资金来源: BT方式
4、设计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发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
五、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31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1日,工期519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招标人拒绝联合体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的资质为注册的一、二级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七、本工程对招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IC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及专业安全员安全培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式四份),送到招标代理公司。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九、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人民币,须在开标前存入招标代理帐户,备注栏里注明标段简称和单位简称,并将银行回单交到开标现场。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10:00时。提交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彰武县分会场(彰武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彰武县分会场(彰武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的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二、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十三、报名地点: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人:(盖章) 彰武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盖章)
办公地址: 彰武县南环路东段
邮政编码: 123200
联 系 人: 赵军 电话:0418-6949187
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阜新市天正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办公地址:阜新市西山路38--2-1号
邮政编码:123000
联 系 人:张化伟 电话:0418-3333556
日期: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