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龙美垃圾场分拣中心、污水处理、除臭及覆土等项目监督管理采购项目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番禺区龙美垃圾场分拣中心、污水处理、除臭及覆土等项目监督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 GZCQC1302FG03021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4月24日至2013年0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 采购项目编号:GZCQC1302FG03021。
- 采购项目名称:番禺区龙美垃圾场分拣中心、污水处理、除臭及覆土等项目监督管理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工程监理)。
- 服务期限:3年。
- 采购预算:300.0000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
- 项目预算金额:约300万元/3年,按实结算。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供应商资格: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生态建设与环境工程)资格证书或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证书或市政公用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证书;
- 在广州拥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4月24日起至2013年05月1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45。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45。
-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毕工 电话:020-83576900 电话:020-84638757 传真:020-83499619 传真:84634821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路319号区府东副楼三楼 邮编:510095 邮编:5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