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入城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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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2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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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大公众朋友: 
泗江堰一分支渠(包括一、二、三斗渠)和二斗渠处于南河上游,南河作为新津县城区一条主要景观河道,上游河道的水环境保护对城市水环境影响较大,对南河出口断面的水质和新津城区会产生重要影响。为了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2.2亿元,对泗江堰一分支渠(包括一、二、三斗渠)和二斗渠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治理河段总长约26.83km(不含已整治段长约7.0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新津县入城水环境治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包括泗江堰一分支渠(包括一、二、三斗渠)和二斗渠渠系治理、泗江堰一分支、二斗渠流域内工农业污染源治理,具体内容如下: 
1、泗江堰一分支渠(包括一、二、三斗渠)和二斗渠渠系治理项目 
本工程主要涉及泗江堰一分支渠(包括一、二、三斗渠)和二斗渠,水系平面布置将维持现有走向,局部适当裁弯取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清淤、清障、生态护岸、绿化等。 
2、泗江堰一分支、二斗渠流域内工农业污染源治理 
(1)在泗江堰一分支、二斗渠两岸建设截污干管,收集沿岸生活生产污废水;(2)在泗江堰一分支、二斗渠两侧的李水碾和李店子设人工湿地,将规划区外收集到的农田尾水及污水放入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3)在规划区范围内,收集生活生产污废水后,排入下游污水管道中。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 
1、 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区裸露地面遇大风天气产生扬尘;材料运输和装卸、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CO、TSP、NO2等。项目在施工期渠系沿线各敏感点及其居民有较轻程度的扬尘影响,这种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本项目施工场地较大,施工机械分散,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相对较轻。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产生的废水及渠道整治、清淤时泥土散落入水体影响因素。施工区部分位于规划区范围内,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城市污水管道,避免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能排入城市管网的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营地附近农田农灌,可消除其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在渠道作业的施工机械产生的油污染是局部的,且产生量较小,其不利影响是可以为区域水环境污染所接受的。 
3、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噪声敏感点较多,施工时间较长,施工噪声影响较为敏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较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对距离噪声源及施工场界较近的敏感目标设置隔声屏障,使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造成的噪声影响也最终消失。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加强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目施工期对区域城市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渠系建设过程中消失的植物不是属于珍稀濒危的保护植物种类,没有影响本区域的生物多样性;施工作业机械噪声、振动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会使建设地域及其附近的陆地动物暂时迁移,不会造成某种生物品种的灭绝;项目建设中因开挖、取土、堆置等活动造成地表裸露,水土流失属轻度侵蚀。区域物种数量减少、动物迁移、地表裸露都是暂时的,可恢复的。 
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拆迁和安置过程将给拆迁户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拆迁过渡阶段带来的生活干扰。开发方要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对搬迁户进行合理的赔偿和妥善安置,尽量保护搬迁户的利益,减轻搬迁户的生活干扰,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材料及废弃土石方的运输要避开交通高峰期,或在夜间进行,以减少交通堵塞、降低对居民出行的影响。 
(二)、 营运期 
1、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完成后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渠系两岸的垃圾和淤泥将被清运,将消除了恶臭污染源,渠系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大大改善,对区域环境质量有正效应 
2、 地表水防治措施 
项目实施后,渠系两岸岸生活生产污废水将被截污干管收集沿,排入乡镇污水处理厂;在李水碾和李店子设人工湿地,将规划区外收集到的农田尾水及污水放入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在规划区范围内,收集生活生产污废水后,排入下游污水管道中,使泗江堰一分支、二斗渠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渠系治理工程,无通航功能,运营期没有噪声源,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无垃圾产生,渠系内固体废物主要为渠系两侧居民和企业倾倒的生活和生产垃圾,随着水流对下游造成影响。工程建成后,渠系两侧设立明显标志、严禁在渠系两侧范围内倾倒垃圾,防止造成水质污染和阻塞渠系,定期对渠系内漂浮的垃圾进行收集、集中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后,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与当地规划相容、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本报告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8-68259527 
电子信箱:zeng001wei@qq.com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地址:新津县瑞通路抚江社区二期30幢4楼 
联系电话:028-82527155 
六、公示时间: 
2013年4月11日~2013年4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成都市新津水城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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