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左滩龙田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ZJ-2013-08004
本招标项目龙江镇左滩龙田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165 (万元),工期: 60 日历 (天)。
工程包括:本项目为龙江镇左滩龙田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1073m2,污水处理能力为1008吨/日,植物池、调节池、鼓风机房、一体化设备基础、围墙建设工程。
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取得佛山市建设局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年度综合考评必须是合格或以上(按相关规定不需办理年度综合考评的除外)。
3.1.3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5)近三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以上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3.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0 日至 2013 年 4 月 16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在 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工程招投标中心 报名。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三楼 。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 年 4 月 10 日至2013 年 4 月 16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 龙江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工程招投标中心 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三楼。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 年 5 月 3 日下午15:00,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三楼招投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担保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龙江镇政府网、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10. 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sdcin.com.cn)的“镇街公告栏”及龙江镇政府网(http://longjiang.shunde.gov.cn)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单位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广东省外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29839913
传 真:0757-29839913
地 址:顺德区龙江镇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2
地 址:顺德区大良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龙江镇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电 话:23888776
2013年4月9日
附件: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附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