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聊城经济开发区公共事业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哲 /段文超 0635-8513397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 159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小燕 0635-2185886
邮箱: 18963509629@163.com
三、项目名称: 2013年聊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0677-ZCG130412-411/L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4个标段,其中:玻璃钢夹砂管约计 1.6 万米(分为2个标段); HDPE管约计 1.4 万米(分为2个标段)。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独立企业法人,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是玻璃钢夹砂管(或 HDPE管)的生产企业。
2、应通过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 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提供本投标人 2011年以来(含 2011年)与政府部门签订的政府类工程供货单项合同金额在 200万元及以上,同类管道供货合同原件不少于 2份(合同书应有双方的单位印章、签名及签订时间等内容)及详细的用户名单信息(含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6、提供 2013年以来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同类产品检测报告。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临街楼一楼大图复印标书出售处
时间: 2013年 4月 16日(含)前的每日上午 8时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18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 /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 4月 27日上午 9时 30分 (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2013年 4月 27日上午 9时 30分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八、监管机构:聊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0635-851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