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江滨新区江滨路、梅园北路市政道路及城市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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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4-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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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江滨新区江滨路、梅园北路市政道路及城市排水工程 已由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诏发改[2012]158号、诏发改[2012]162号、漳发改审[2012]2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诏安县江滨新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诏安县江滨新区江滨路、梅园北路市政道路及城市排水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排水、涵洞、污水等市政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因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局部路段无法提供施工条件,该路段工期顺延,顺延后的总工期不超过5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单位: 
2.6.1 .设计单位: 中交远洲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6.2 .监理单位: 待定。 
2.7. K 值: 12.00≤K<15.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200万元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投标人如非漳州市建筑企业,投标时应持有《驻漳建筑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且符合漳建工(2012)102号文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光盘、施工图设计、预算审核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3 年4 月24 日 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办理。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 元整。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2013 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发布。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支付。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建设银行五楼 
电话: 0596-3330488 
联系人:小李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031618、2031628转03 传真: 0596-2031618、2031628转05 ; 
联系人:小柳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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